
各投标人:
我单位代理的黔南州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,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:
1、招标文件第8页的总则1.6条修改为:1.6“成交代理机构”:(1)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,取百分满分制。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,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前六名代理机构作为成交代理机构的评标方法。评审内容包括二个部分:技术、商务。(2)如出现两位代理机构的评标得分相同,则按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,排名前六为成交代理机构。
2、招标文件第18页2.2评分规则第(2)条修改为:(2)如出现两位代理机构的评标得分相同,则按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,排名前六为成交代理机构。
3、招标文件第35页“业绩情况”的备注修改为:注:1、提供业绩时间为:企业2021年度代理的医疗相关项目;2、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4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商务部分增加“社会责任履行及获奖情况”、“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的承诺”,格式由投标人自拟,附在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商务部分。
5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技术部分“5、招标方案(另行提供,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)”修改为:5、招标方案(格式自拟)。
6、报名截止时间由2022年02月10日 17:00 :00延期至2022年02月11日 17:00 :00。
7、原开标时间(2022年02月11日10:00时)延期至2022年02月16日上午10:00时。
特此通知
黔南州黔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0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