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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伤科外固定支具院内遴选采购公告

时间:2021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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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南州中医医院

骨伤科外固定支具院内遴选采购公告

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我院计划对以下品规进行院内招标或谈判,遴选价格较低、适合临床使用的品种,欢迎合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编号:YLSBKHC2021002

二、项目内容及需求:

项目编号

科室

产品名称

规格

主要用途及要求

1

骨伤科

外固定支具

可调、不可调

辅助手术治疗或直接用于非手术治疗的外固定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
投标人除应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,还必须满足: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。

2、依法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(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)。

3、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(提供授权书原件)。

4、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Ⅱ、Ⅲ类器械)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(如国家有相关规定)。

四、报名资料要求

符合资格的供应商(欢迎生产厂家直销),需准备资料一式两份(按以下顺序制作)一份交到医疗设备科、另一份中标后备用。

1、报名确认函(见附件1);

2、产品报价表(见附件2);

3、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;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;

4、生产商《营业执照》及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《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;

5、生产商产品授权书(若为代理商,载明产品品种、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);

6、代理商《营业执照》及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;

7、法人授权书(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)、被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

8、每项需提供国内三甲医院合同或发票复印件(参考发票需附上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”的查询结果)、物价批文(如有)及贵州省内地级市中标价(如有);

9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要求(或产品标准)及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。

请注意:

所有资料必须清晰(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)、真实、有效、完整,因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、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。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文件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时间:2021年4月2日-2021年4月9日(上班时间)

地点: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科(621)

联系电话:15761234597

联系人:吴老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黔南州中医医院

2021年4月2日

 

附件一:报名确认函.doc

附件二:产品报价表.xls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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